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優化自治區棉花及紡織服裝產業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自治區棉花及紡織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優化,旨在加快紡織業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延鏈補鏈強鏈,扎實推進自治區棉花和紡織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
《通知》指出,此次對出疆棉運費補貼、紡織產品出疆運費補貼、地產聚酯纖維原料使用補貼、服裝等產品銷售和設計補貼、企業生產用電補貼、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補貼、人才引進補貼、企業貸款貼息、紡織印染補貼共11項政策措施進行了優化調整,同時明確取消紡織服裝信貸風險補償基金。
《通知》明確,該政策措施從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實施,期間可根據執行情況適時修訂。現行自治區紡織服裝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與《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為準。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紡織行業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政策措施的優化調整將有利于內地企業赴疆參與投資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