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工信部發布《國家工業遺產管理辦法》,明確國家工業遺產認定、保護管理、利用發展、監督管理工作方向。
國家工業遺產,是指在中國工業長期發展進程中形成的,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科技價值、社會價值和藝術價值,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遺存。國家工業遺產核心物項是指代表國家工業遺產主要特征的物質遺存和非物質遺存。物質遺存包括廠房、車間、作坊、礦區等生產儲運設施,與工業相關的管理和科研場所、其他生活服務設施及構筑物和機器設備、生產工具、辦公用具、產品、檔案等;非物質遺存包括生產工藝、規章制度、企業文化、工業精神等。
工業遺產作為工業文化的重要載體,見證了工業發展歷程。為積極推進工業遺產保護利用,工信部2017年啟動試點工作,2018年印發《國家工業遺產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工作要求,先后發布5批194項國家工業遺產,搶救性地保護了一批蘊含優秀傳統文化、賡續紅色基因、見證新中國工業發展、傳承工業精神的重要工業遺產。
同時,《暫行辦法》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評價標準和指標有待優化,動態管理機制有待健全,監督管理措施有待完善。此外,各地探索實踐出的保護利用新模式、新業態被廣泛接受,日益成熟,有必要及時總結提煉實踐推廣、補充完善《暫行辦法》。
此次新修訂的辦法細化完善了國家工業遺產認定評價的標準和指標,增加了資金支持渠道、獎補表彰、推薦參與試點示范等內容。辦法提出,國家工業遺產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工信息部組織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和現場核查,經審查合格并公示后,公布國家工業遺產名單并授牌。經認定的國家工業遺產有效期為五年,每滿五年復核一次。
工信部還提出,加強國家工業遺產管理,對于傳承弘揚工業精神、發展工業文化、提升中國工業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具有重要意義。強調要發揮社會中介力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智庫、第三方機構等橋梁紐帶作用,鼓勵強化工業遺產保護利用研究、人才隊伍建設、專業培訓、交流合作,培育支持專業服務機構發展,提升工業遺產保護利用水平和能力,擴大社會影響。
據了解,在194項國家工業遺產中,紡織相關工業遺產分別為:第一批認定的寶雞申新紗廠、菱湖絲廠;第二批的國營751廠、大生紗廠、青島國棉五廠;第三批的高平絲織印染廠、常州恒源暢廠;第四批的天津第三棉紡織廠、常州大明紗廠、二三四八蒲紡總廠;第五批的寧波和豐紗廠、六合絲廠。